中国道教协会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年)》实施五年来,经过全国道教界的共同努力,《纲要》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道教中国化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推进道教中国化走深走实,不断提高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现制定《深入推进我国道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为目标,在保持道教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守正创新,坚持我国道教中国化方向,着眼道教健康传承,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好地团结广大信教群众一道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阐释、弘扬道教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的内容,用信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语言予以诠释,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支持者、自觉维护者和积极践行者。
——坚持道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道教的基本信仰、核心教义承载和体现道教理念,历经千载,亘古弥新,是道教特色之所在,气象之所在,智慧之所在。要坚持传承弘扬道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激发内源动力,坚持正道正行。
——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继承随方设教、与时偕行的传统,践行道教艰苦朴素、持戒守规的传承,坚持弘道利生、济世利人的思想,建设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教义思想、戒律体系、人才体系、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守正创新,促使道教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全面从严治教。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教在促进道教健康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制度执行,完善监督机制。以加强自身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加强道教信仰建设、组织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等。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提高依法依规开展道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文化润教。道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应时代发展,契合社会进步,秉持包容、创新的态度,充分挖掘道教在哲学思想、文化艺术、生态环保、医药养生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找准道教与当代社会适应的路径,不断弘扬道教优秀传统文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自觉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弘扬道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在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升国旗仪式,厚植爱国情怀。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组织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活动,引导道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激发爱国热情。挖掘道教宫观中蕴藏的红色资源,支持道教界通过举办活动、设立展陈室等,展示道教界参与革命、建设、改革等拥党爱国事迹,探寻红色记忆,开展红色教育。
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通过组织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收看视频讲解,参加知识测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引导道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拓展宣传手段,加强内容解读、理论阐释,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深入挖掘、积极弘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符、精神一致的教理教义,对其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道众和信众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动性、自觉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全面加强自我建设,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5.加强道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加强道教教理教义体系及核心理念的研究和提炼。继续推动新时代道教教义思想阐释,系统梳理和研究构建当代道教教规和戒律体系,形成阶段性成果。继续组织玄门讲经巡讲活动,坚持道教界学经讲经优良传统,鼓励教职人员持诵经典、研究经典、宣讲经典。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择讲解经典,设定主题,确保玄门讲经巡讲活动成效。
6.完善团体建设。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道教团体自身建设。建设民主、精干、高效、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道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强化团体驻会班子建设,按照政治上可靠、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标准,配齐配强高素质领导班子。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地方道教团体将中国道教协会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支持尚未成立道教团体的省(区、市)在条件成熟时成立相应的道教协会,为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利用数字化赋能,在安全可控前提下,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协同工作能力。
7.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会长会议、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驻会领导班子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决策议事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体制机制。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订《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道教宫观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当代全真派清规戒律,完善正一派授箓制度、规范其传度管理,探索将散居正一派道士纳入管理有效方式。健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引导道教界依法依规治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教,维护道教领域和谐稳定
8.严格道教教职人员管理。完善道教教职人员准入机制,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和管理教职人员,从源头上防范不合格人员进入教职人员队伍;运用好教职人员退出机制,形成能进能退、有入有出的良性工作模式。健全道教教职人员个人档案,用好全国道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教职人员综合评价机制,把教风表现纳入评价指标,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和道教教义戒规的考核;将全面从严治教纳入道教院校课程和道教教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9.规范道教活动场所管理。全力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杜绝商业资本介入道教领域、承包道教活动场所,防止“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健全道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道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和接受境外捐赠行为;指导各地道教活动场所根据实际,制定为信教群众服务的种类、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明确场所内经销道教用品、文创产品性质,杜绝收费超标、过度包装、炒作营销等现象,维护好道教宫观的清静庄严。
10.规范道教活动管理。明确道教活动的各方责任,满足信教群众正常需求,确保道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抵制各种非法活动。本着小型、简便、就近的原则举办本地道教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大型道教活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不向未成年人传教,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11.健全教风监督机制。落实《道教宫观规约》《道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不断净化道教队伍。发挥好中国道教协会教风监督委员会和教风督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地方教风的监督。开展教职人员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从严处置、清退不遵规守戒的教职人员。建立健全道教教职人员惩戒机制,对严重违规犯戒被撤销道教教职人员身份者进行公示通报,形成“一处犯戒、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完善道教教职人员网上查询系统,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
12.持续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加大教内的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成果,倡导节俭惜福、淡泊名利的道教风尚,践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依法依规开展道教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弘扬道教优秀文化,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13.深入实施道教经典古籍整理工作。推动实施《中华续道藏》编纂出版工程,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指导地方道协完成道教活态文化影像资料集成课题,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支持各地道教协会、道教院校、道教宫观开展道教经典古籍整理、研究、阐释等工作。
14.开展道教文化研究。支持各地道教界召开研讨会、座谈会、设置研究课题,就道教中国化的学理和实践路径等问题研究探讨。挖掘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尚和合等核心思想理念,敬业乐群、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以及和谐包容、向上向善的人文精神等,彰显道教思想文化的时代价值。
15.拓展弘扬道教优秀传统文化渠道。以文化项目推动道教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效盘活道教文化资源,使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支持地方探索道文化与地域特色文化相结合,彰显道文化独特优势和特有魅力。传承、保护和利用好道教领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中华“洞天福地”集体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动文化宫观、生态宫观、健康宫观创建。
16.发扬道教“齐同慈爱,济世利人”精神。继承道教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扶贫攻坚、防险救灾、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内互助等公益慈善项目,在社会服务和慈善事业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指导各地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防止借慈善之名扩展宗教影响。
(五)着力道教人才培养,确保道教健康传承
17.深入实施人才培养整体规划。落实中国道教协会《中国道教教育规划纲要(2022-2025年)》,探索形成理论学习与实践修持相结合、经典教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全日制教学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道教教育格局,培养“双通”高层次人才。加强对道教教职人员的国民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和宗教教育,全面提升道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调研道教人才状况,编制中国道教人才库。统筹规划道教人才培养工作,以坚持中国化方向为目标导向,构建新时代道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道教教职人员队伍。
18.发挥道教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落实《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改进办学管理体制,完善课程体系,推进道教专业课教材建设,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聘制度,加强学生培养,严格招生标准,坚持学修并重,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支持地方道教协会发挥优势,加强特色人才培养,落实《关于开展道教院校共享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道教院校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渠道互补。探索道教院校实行助学金制度。
19.丰富人才培养选用途径。加大基层道教活动场所的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道教中国化实践基地。引导、鼓励、支持道教活动场所开办学修班,探索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学修一体培养模式。重视中青年道教教职人员选拔培养。采取推荐入学、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方式,按照规定推选优秀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深造。支持与有关研究机构开展合作,设立研究基地,提升道教界人士学术研究能力水平。打通人才使用障碍,坚持透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畅通人才培养、使用通道。
20.分类分层办好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教职人员培训工作,通过道教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等机构,实现全覆盖式教职人员轮训。紧跟形势设置学习培训内容,及时更新道教教职人员知识储备。充分发挥各地道教团体的主责作用,推进道教活动场所建立学习制度,坚持学用结合,提高道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扩充道教后备人才队伍。
(六)深化海外交流交往,讲好中国道教故事
21.发挥世界道教联合会平台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有序开展工作。择期召开理事会及会员大会,发挥名山优势,有条件地吸纳新会员;推进东西道教合作计划,支持帮助欧美道教界在当地开展活动;协同相关国际组织,挖掘道教生态等思想理念;启动道经翻译工程,扩大道教海外影响。办好第六届国际道教论坛。
22.深化与港澳台道教界的交流合作。继续协助港澳台道教界举办香港道教日、澳门道教文化节、台北母娘文化季等活动;继续参加港澳台道教组织和宫观举办的庆典、研讨会等活动;支持港澳台道教界组织青少年来祖国进行参访交流活动;继续打造道风端正、管理科学、清净庄严的祖庭圣地,为港澳台道教界进香谒祖提供便利条件;发挥在内地生活工作的港澳台道教界积极作用,促进道教文化交流。
23.开展双边、多边国际交流对话。推动在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瑞士、墨西哥等国家举办大型道教文化艺术展演等活动;继续派选人员参加世界传统和宗教领袖大会及其秘书处会议等国际宗教会议;支持中国道教协会积极参与不同宗教和文明间的对话,加强与其他国家宗教组织、学术研究机构等的交流。
四、实施保障
《规划纲要》已经中国道教协会十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中国道教协会承担实施《规划纲要》的主体责任,各地道教协会、道教院校、道教活动场所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努力完成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加强统筹指导。中国道教协会牵头协调,认真谋划,确保《规划纲要》有序实施,落实落细。继续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建言献策,按照有关部署承担实际工作。
——发挥道教界主体作用。鼓励、指导、推动各地道教协会、道教院校和道教活动场所根据《规划纲要》的内容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认真筹划,精心组织,重视基层,不断推动道教中国化走深走实。
——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深化上下功夫。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务求道教中国化取得实效。
——总结经验、交流成果。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各地道教界推进道教中国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选取典型代表,推广优质经验做法,互相借鉴,共同推进。
——注重宣传报道。中国道教协会刊物、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报道有关信息。积极协调《中国宗教》等媒体,做好道教中国化的经验介绍和成果宣传。鼓励道教界出版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的书籍、音像制品。运用好“互联网+”新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展现道教文化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