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行到省道协调研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浙江省民宗委网站  浏览:2088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行到省道协调研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卫宁,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郭剑彪、副主任朱绍平,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委副主任何新国一行莅临玉皇山福星观,对浙江省道教协会进行调研。省民宗委主任楼炳文、副主任倪忠扬陪同。

    座谈会上,浙江省道教协会会长董中基道长介绍了浙江省道教的基本情况,汇报了近年来省道协在学习贯彻宗教法律法规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范道教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办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全省道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行到省道协调研

    李卫宁在听取汇报后,对浙江省道协近年来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近年来,浙江省道教协会团结全省道教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引导广大信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浙江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强调,当前浙江省正处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完成八八战略和六个浙江建设总体布局的攻坚阶段。浙江道教要更好地为“两个高水平”做贡献,实现由“道教大省”转变为“道教强省”,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道教作为中华民族固有的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文化的典型标识。道教界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用适合当代的教义思想和新的方式方法来回应和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在当今时代立足和发展。二是要提高道教工作法治化水平。道教界必须大力提高法治素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掌握有关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切实以法治方式处理各种问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有敢于较真、敢于担当的精神。三是要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道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是推动道教去商业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道教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抓手,对提升道教宫观管理的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促进团体制度化建设。省道教协会要在学习和领会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结合道教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道教管理更加科学化、细致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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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道教协会副会长施清纯道长、叶圣益道长、王崇坤道长、张高澄道长、邱崇桂道长,秘书长黄丽娜参加座谈会。

    (来源: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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